本報訊 日前,沈陽市渾南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趙海秀帶領團隊直奔盤錦市興隆臺區執行一起勞動爭議案件。
2021年,案件原告之一的董大爺的獨生子董某受雇于沈陽某商貿公司,工作崗位為送貨裝卸司機。2021年3月,董大爺的兒子在送貨途中失聯,3天后被發現猝死在車內,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為工亡。由于被告某商貿公司沒有為董某繳納工傷保險導致家屬無法獲得賠償,且勞動仲裁委未受理董大爺的賠償訴求,遂董大爺夫妻將某商貿公司訴至渾南區法院。
經法院審理,最終判決被告某商貿公司賠償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撫恤金共計90余萬元。然而,在訴訟過程中,被告公司始終未露面,判決生效后也未主動履行。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根據線索多次前往疑似被執行人經營場所,但未能找到可供執行的財產。最終在近日發現了被執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孫某在盤錦市居住生活。
在盤錦市興隆臺區人民法院的配合幫助下,趙海秀找到了孫某本人,但孫某不愿履行判決,在向孫某釋法明理后,趙海秀將其帶回興隆臺區法院。經過趙海秀一再釋法,且申請人提出司法拘留申請,最終孫某的兒子代為支付3萬元賠償金,雙方達成暫時和解。之后雙方互留聯系方式,決定日后私下進行進一步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