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阜新市新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近期開展的為期兩周的涉金融借款案件專項執行行動期間,累計執行到位金額47.1萬元,督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20.5萬元,達成執行和解14件,啟動6處房產和1臺車輛的拍賣程序,對1名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面對轄區部分村落位置偏遠、交通不便,“人難找、財難尋、溝通難”的現實困境,執行干警堅持“群眾利益無小事”的理念,既彰顯法律權威,也傳遞司法溫度,努力將司法服務落到實處。
在一起銀行訴孫某的借款合同糾紛中,被執行人起初拒接電話,心存僥幸。承辦法官依托財產查控系統判斷其具備履行能力,隨即通過村委會協調聯絡,兩次上門進行釋法說理。“法官既講法律政策和后果,也耐心聽我的實際困難,話都說到了心坎上。”孫某在當場付清款項后這樣表示。
在另一起銀行訴李某的借款合同糾紛中,雙方情緒對立、互不相讓。執行法官并未機械采取強制措施,而是實地走訪了解李某生活狀況,發現其確有困難,于是多次組織溝通、引導互諒互讓,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法官既依法說理,又真正為雙方考慮,把我們的心結實實在在解開了。”該案代理人劉某這樣感慨。
下一步,新邱區法院將繼續聚焦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持續加大執行力度、創新執行機制,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