閆亞芹,1981年4月出生,2008年12月參加工作,現任本溪市人民檢察院第七檢察部副主任、四級高級檢察官。曾榮獲“全省偵查監督業務標兵”稱號,榮記個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2017年2月,被納入遼寧省偵查監督人才庫;2018年8月,被納入辦理涉黑涉惡犯罪案件省級人才庫。
作為法學碩士,她法律功底深厚,曾參與撰寫了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的《刑事辦案法律適用全解》《掃黑除惡辦案指南》;作為業務尖兵,她實踐經驗豐富,指導全地區查辦黑惡勢力犯罪案件百余件,既做犯罪的追訴者,又做群眾的保護者。
從檢14年來,閆亞芹始終奮戰在刑檢部門執法辦案一線,重實踐卻不輕理論,是領導和同事眼中的“雙高”。采訪中,她謙虛地說:“學無止境,只有不斷學習,把理論研究透,才能更實地干好業務。”
撬動塵封大案
2021年,作為主訴檢察官,閆亞芹帶領10人起訴組辦理全國掃黑辦、全國教整辦、最高檢三督辦的“4·06”專案,提前介入引導取證,對全案證據進行梳理分析,排除矛盾和瑕疵證據,針對需要細化、補強、完善的證據及時與公安機關溝通補證。她帶頭吃住在單位,加班加點,奮力攻堅,僅用1個月時間提起公訴52人,認定罪名11個、犯罪事實34起、違法行為8起。
閆亞芹作為“4·06”“9·06”專案組的主要辦案人,立案偵查黑惡勢力“保護傘”20人、縣處級以上要案12人,其中1人為副廳級。她以復查前案、原案為重要切口,以“求極致”的精神把前案、原案吃透吃準,進而尋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和相關證據線索,最終撬動了“4·06”“9·06”兩起塵封多年的涉黑大案要案,推動偵查辦案與糾正錯案同步推進。
糾正多年錯案
工作中,閆亞芹注重發揮立案監督、糾正違法、追捕追訴、再審檢察建議、提起抗訴等多種檢察監督職能,糾正錯案,還以清白。
在審查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的王某術申訴一案中,閆亞芹發現,據以定罪量刑的主要證據之間可能存在矛盾,必須重新開展調查核實才能做出結論,但該案跨越時間較長,重新取證較為困難,原案卷宗定罪材料較少。閆亞芹不畏難,重新詢問申訴人、證人,多次到案件發生地實地走訪,復核、勘查路線,繪制路線矢量圖10余份,重新梳理證據鏈條,認定原案認定事實證據不足,繼而向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法院采納并發回基層院重審后,王某術被改判無罪,在服刑10余年后迎來了遲到的正義。
該起案件,歷時近23年,從一審宣判到二審維持原判,再到再審改判無罪,跌宕起伏,終于在2021年12月20日畫上了公正的句號。
治罪治理并重
李某國申訴一案也令閆亞芹印象深刻。李某國和孫某偉因跳廣場舞交費一事發生撕扯踢打,造成李某國右膝外傷、右外踝骨折,經鑒定為輕傷二級,符合間接暴力作用所致。但已有證據不能證實該輕傷系孫某偉毆打所致,基層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對孫某偉作出存疑不起訴決定,李某國不服。
閆亞芹通過閱卷、實地考查,耐心細致又有理有據地進行釋法說理和調解工作,最終促成雙方簽訂賠償協議,李某國撤回申訴,有效防止了訴訟程序空轉。
努力做到“辦理一案、治理一片”,實現治罪與治理并重,這是閆亞芹對自己的要求。針對加強風險防控、提升案件質量等方面,閆亞芹主動制發檢察建議,深化制度監督,助力標本兼治,及時向相關部門發出堵漏建制的社會治理檢察建議8份,促進防范相關案件反復發生。
“我一直覺得每個案件都不能孤立地看待,治罪與治理都不可輕視。我希望將每一個案件的辦理都當作參與社會治理的切入點,不斷延伸辦案觸角,推動社會關系修復。”閆亞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