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輝(右)在銀行凍結被執行人的個人賬戶
9月2日8時40分,在綏中縣人民法院執行局辦公室外,執行局副局長兼執行二庭庭長高金輝正在部署執行任務:“一會兒,我們到綏中縣葛家鄉執行……”
這個周日,當人們休閑娛樂的時候,高金輝帶領著執行干警們再次踏上了執行之路。
“你別看老高56歲了,登高、爬墻、過河,他樣樣不在話下。”綏中縣法院研究室主任趙麗君如是說。堅守在執行一線,高金輝練就了一身“硬本事”。
“在執行的時候,時不時就有被執行人‘耍橫’,每次遇到危險情況,高金輝都是沖在最前面的那個人。”采訪中,綏中縣法院執行局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講起了他們親身經歷的一件事。
一次,4名執行干警跟著高金輝去執行,卻意外地碰到了一個“女鐮刀手”。這個“女鐮刀手”是一起執行案件的被執行人——劉云(化名)。因為不支付租賃蔬菜大棚的費用,劉云被告上法庭。申請人到法院申請執行后,執行干警發現,劉云有執行能力,但是就是“賴著”不給付執行款,還一直躲著法院干警。
在法院執行時,55歲的劉云躲在了蔬菜大棚里,發現自己躲不過去,竟拿起鐮刀四處揮舞。執行干警幾次試圖奪刀,都沒有成功。這時,高金輝一馬當先,在阻止被執行人劉云的過程中,高金輝的衣服被劃開了一條長長的口子。就在被執行人劉云愣神兒之際,法院干警們合力將劉云手中的鐮刀奪了下來,劉云反應過來之后,耍賴躺在了地上,法院干警們將劉云“抬”進了拘留所。
雖然高金輝當時躲閃得較快,但是,鐮刀還是將他的胳膊劃傷了。
“看見刀的時候,您害怕嗎?”聽到記者的問話,高金輝說:“說實話,不怎么害怕,在執行的過程中,遇到過太多這樣的情況,受傷是常事。”
記者在高金輝的右手手腕處看到一個傷口已經結痂。
高金輝說:“這是上周我們去執行一起拖欠貨款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時,讓被執行人抓傷的。”
提起這個執行案件,高金輝欣慰地笑了。因為這個案件在大家的努力下已經執結了。法院將被執行人拘留后,被執行人的兒子把6.5萬元執行款一分不少地送到了法院。
不怕受傷,不怕吃苦,身先士卒,臨危不懼,高金輝用行動詮釋著一名共產黨員的責任與擔當。
“執行中,要把握被執行人的心理脈搏,對被執行人或者他們的家屬講道理、講政策,分析利弊,講明不負責任的法律后果,迅速捕捉一些他們的心理細微變化信息,然后抓住時機,找準執行的切入點,讓被執行人心服口服,自動履行義務。”這是高金輝總結出的“執行秘笈”。
一起關于撫養糾紛的執行案,至今讓高金輝記憶猶新。張麗(化名)是一個12歲的小女孩,父母離婚后,她一直跟著母親生活。母親靠四處打零工支撐著這個家。因為生活拮據,張麗一紙訴狀把生父張海濤(化名)告上法庭,希望張海濤增加撫養費。法院判決支持了張麗的主張,可是,張海濤卻拒不支付。
在執行過程中,由于白天找不到張海濤,為盡快解決問題,高金輝在一天晚上帶著一位執行員來到張海濤家。高金輝說:“老張,你我都身為人父,孩子是父母的希望。你家女兒天資聰慧,未來是很有前途的,你們夫妻雖然離婚了,但女兒仍是你的女兒。作為父親你忍心讓她失學,誤了她一輩子前程?再說,法律也有明文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啊!你也有老的那一天,你的女兒也有義務贍養你呀!”
一句句暖心話深深地打動了張海濤。第二天,張海濤就把女兒的學雜費和生活費交到法院。高金輝立即通知張麗前來領取,父女倆在法院一見面,千言萬語都匯成了一句溫暖的呼喚,父女間的矛盾也隨即煙消云散。
“執行是一項很神圣的工作,當申請執行人拿到執行款的那一刻,我發自內心的高興。我喜愛這份工作,雖然我已經56歲了,只要條件允許,我會一直干下去。”高金輝如是說。